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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友交流] 解析说明下交强险如果过期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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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7 10: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发现很多新车友会开玩笑的说不投保交强险会怎么样,本文那就来给大家分享下如果不投保交强险或者交强险过期晚交了会有怎样的处罚吧,也做一个警示,防止有车友大意忘了及时续保交强险。

交强险是强制性险种,车友们不用管交强险多少钱,只需要记住车上路前都必须投保这个险种。

交强险投保规定

投保交强险的有关规定

1、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

2、办理交强险后被保险人应在被保险车辆上根据保险专题放置保险标志。(合同签订时,保险公司给予被保险人保险标志、保险单)

3、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专题中的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4、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通过汽车保险费用计算,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5、合同期满交强险标志自动作废,若保险公司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相关交强险条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车发现后,有权扣留机动车,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交强险,并处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由此可以看出,强制险过期后还开车上路的车主将会受到有关部门的何种待遇了。

没有交强险的处罚措施

1、若查出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投保,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即投保时交强险多少钱2倍罚款。后依照规定补办交强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根据交强险条款,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交强险的作用

在强制险过期前,也就是说,在交强险过期前也就是交强险有效期内,一旦由于交通事故而造成第三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无论被保险车辆有无过错,都可在交强险的保障限额内得到赔偿。如果被保险车辆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责任的,可通过汽车保险费用计算在有责任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如果被保险车辆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的,可在无责任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这样的规定,有助于避免由于理赔纠纷而导致的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对于社会秩序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更多关于车险方面的知识,以后也同样会继续更新下去,希能帮到有需要的车友们,也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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